中国供销总社等部门近期发布红头文件,提出要在未来两年内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业生产试点单位,引发外界对于当局正重启某些计划经济模式的猜测。
中国供销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本月初发布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各地要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并在未来两年内打造出若干“三位一体”试点单位。据悉,这项试点工作将于下个月启动,拟在东北、华北、西南等地选择多个省区市开展试点。
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喻红秋随后表示,他们将在三年内力争新发展七千家基层社,逐步消除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
供销社改革是重回计划经济?
消息一出,立即引发舆论猜测。有人认为,这是早已被官方抛弃的计划经济的又一次复活。还有人甚至提出,供销社是社会军事体制化的标志,它的回归是市场经济的终结。
家住农村、熟悉供销社和农信社体系的中国金融学者贺江兵表示,供销总社长期存在,且行政级别很高,当局对下属供销社进行改革,并非是在回归计划经济的路线。
“这并不是计划经济的回潮,因为搞计划经济首先就要恢复国家计划委员会。现在人们的消费这么多元化,政府怎么可能计划到每个人呢?”
本台粤语部上周就引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的一名王姓负责人说,政府的确在全面恢复乡级供销合作社,不过其机构名称、法人主体和管辖许可权与计划经济时期有所不同,它是按市场经济的模式来进行架构设计的,基层社归各地自行管理,并不会出现垂直管理的情况。
网络信息显示,供销总社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成立的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和管理中国的供销、生产、农信社等活动。在1958年的大跃进时期,全国高级农业合作社基本改组为人民公社,采用了集体所有制的经营模式。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决定将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合并,并将其改为全民所有制。1975年,中央决定恢复供销合作社,并将其改名为“中国供销合作总社”,就此成为中央政府的一个部门,不再是集体所有制的群众性组织。
目前,供销总社拥有正部级的行政级别,与央行、农业农村部等国家机关同级,由国务院直接领导。
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知乎网)
供销社地位大不同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北京之春》杂志荣誉主编胡平曾在四川省渡口市(现攀枝花市)当知青,而当地就有供销社。他指出,如今供销社的性质与计划经济时期完全不同,其地位也低了很多。
“现在中国既有民营经济,又有市场了,供销社在农民中的地位显然比不上当年。以前你有什么事都得找供销社,因为供销社曾是唯一的交易渠道。”
中国政府刊物《审计观察》近期发文回顾了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历程。文中说,1983年人民公社制度被废除后,全国逐渐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中国央行原行长戴相龙曾表示,受“片面的市场化、商业化思想”影响,大部分农信社已经演变为商业金融机构,而供销社也成了虚有合作之名的涉农服务组织。
北京当局此后多次下达文件,试图维持供销社的生存空间。2004年,中央发布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立法工作”。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打造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两百二十万家,十年间年均增长近两成。
胡平表示,随着中国农村合作经济不断发展,供销社仍有一席之地。
“不少农村地区实际上已经在实行所谓的‘规模经营’,也就是很多农民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别人,然后当地的一些比较能干或比较有势力的人就开了比较大的农场,而供和销对于农场来说就变得更重要,那么供销社在这方面恐怕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他推断,当局进一步推动供销社改革,是为了在保留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巩固政府对有关部门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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